小孩探出车天窗被举报 车主领罚 经查证属实,北流交警认定举报照片可作处罚证据
群众拍下小孩把上半身探出车天窗照片
近日,群众举报北流一名小女孩上半身探出车天窗外看风景,全程并没有大人阻止,非常危险。北流交警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依照今年5月1日颁发的新规定,将举报信息作为处罚依据,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根据群众提供的几张照片,警方看到事发路段行驶的车辆较多,一名穿粉色衣服的小女孩上半身探出车天窗外,正开心地“欣赏”着周边的风景。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十分重视,立刻安排警力查看路口监控,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
交警通过车辆信息联系到了车主邹某云。接到交警电话的邹某云表示比较意外,并称对小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身体探出天窗一事并不知情。警方告知已经对事情进行核实,对车主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法对驾驶人邹某云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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