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查封仍继续使用,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2小时内 法官扣押两车

玉林晚报 2020-05-20 07:1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吴思霖)欠债未还,法院判决后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北流市法院执行局在12个小时内,分别扣押被执行人、担保人的两辆车,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5月11日下午,该法院巫法官接到消息,被执行人顾某名下的车辆在北流城区出现,请求法院前去扣押。巫法官立即安排法警大队4名法警协助前往车辆所在地进行扣押。

顾某与申请人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顾某归还向彭某借的94万余元,但是顾某拒不履行法律判决义务。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以来,法院依法将顾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但顾某驾驶被查封的车辆长期外出,巫法官苦寻未果。执法当天,得知自己的车子即将被扣押,顾某不得不来到现场配合执行工作。在顾某清理完车内私人物品后,由法警将车辆开回北流法院扣留保管。慑于法律威严,顾某与彭某达成还款协议。

12日早上6时,巫法官再得线索,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凌某及其名下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出现在其家中,于是联系法警迅速出击,到达凌某家。发现查封车辆后,两名法警看守车辆,另两名法警随巫法官进入凌某家中传唤凌某。在法警全程监督下,凌某的家属清理完车内物品,法警将车辆开回北流法院扣留。

凌某是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担保人,由于李某向张某借款9万余元后未能归还,法院判决凌某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由于在强制执行期间未发现李某有财产可供执行,并且李某长期躲在外地,凌某也未能提供李某的相关线索,凌某只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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