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泄愤持刀伤人 多名加害人被索赔,其中两人被公诉
法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李鑫)看到曾经有过矛盾的人出现在街上,便纠集多人持刀追砍泄愤而砍伤他人,参与寻衅滋事的多名未成年人先后落网。近日,北流法院附城法庭的法官对这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索赔案的当事双方进行了庭下调解,终就被害人一方的经济损失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为报复泄愤
纠集他人持刀伤人
2019年2月3日凌晨,小罗与小李(均为化名)在北流市一酒吧门口闲逛,期间两人发现有另外两名男子走入喷泉广场,小罗认出其中一名男子小何(化名)曾经与其有过矛盾冲突,于是萌生报复泄愤的想法。于是小罗与小李便纠集了小陈、小胡、小军、小政(均为化名)4人携带刀具到广场上追打小何及同伴小黄(化名)。
期间,小黄被殴打至轻微伤,小何被刀砍伤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北流市检察院于今年3月20日以该案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被告人小罗、小李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北流法院提起公诉。
多名加害人被索赔
法院调解化干戈
主办法官查阅案情后,主动联系了小黄、小何的家属,了解到小何的家属准备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考虑到案件进入诉讼周期较长,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不乐观且经济损失无法得到及时救济的情况,法官主动询问小黄、小何及其家属的调解意愿。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法官联系了小罗、小李及其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案人一方的家属,并组织他们到附城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刚开始,小罗、小李及其他同案人一方家属的调解意愿并不强,对小何、小黄一方提出的索赔数额并不认可,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及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的原则,一方面向小罗、小李及其他同案人一方的家属释明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将法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赔偿标准逐一列明;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规劝其多换位思考,消除疑虑以及抵触心理。同时,法官也依照法律规定,对小何、小黄家属一方过高的索赔项目提出了调整的建议,希望双方各退一步。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多名加害人及其家属分别向受伤的小何、小黄作出经济赔偿,小何与小黄则承诺不再就该案对加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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