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迈父母状告儿子索要赡养费 法官真情调解终达成赡养协议

玉林日报 2020-04-24 06: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 通讯员 梁珊)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的审判庭法官欧颖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当庭成功调解父母状告儿子的赡养费纠纷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大儿子何某光从2020年4月起,每月15日前分别给付父母赡养费300元及大米15公斤。

家住北流市民安镇的何某与谭某这对老夫妻,今年均已过古稀之年,生有子女三人,但小儿子早已意外身亡,女儿十年前已经出嫁。老人俩原与小儿子同吃住,小儿子已故后便与大儿子何某光一起生活。但何某光夫妻俩对两位老人态度恶劣,经常恶语相向,不愿意与两位老人同吃住。当时两位老人靠耕种田地及养牛勉强度日,农忙时候依靠女儿及女婿帮忙耕种。后因两人年纪大了,无法再干农活,经村委及亲戚多次劝解,大儿子何某光考虑到自己的儿子准备结婚怕影响不好,才同意两位老人到其处吃住。但因之前累积的矛盾,双方经常争吵。期间,大儿子夫妻俩私自领取了两位老人的4万多元征地补偿款,双方矛盾迅速激化,何某光夫妻俩再次表示不愿意与两位老人一起吃住。两位老人只好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敦促何某光夫妻俩支付赡养费,调解并不成功。两老人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大儿子何某光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中,承办该案的欧法官以情动人,以法服人,但何某光夫妻俩依然态度强硬,不愿调解,双方一度剑拔弩张。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之后,双方最终冷静下来。欧法官乘势更加注重法、情、理结合,当了解到何某光的儿子已娶妻生子的情况后,就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对何某光夫妻俩进行劝导和教育:“每个人终有走向年老的那天,做儿女的善待并赡养父母,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将心比心,就是给自己的子女最好的榜样……”经过欧法官的真情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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