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依 父母诉儿维权 法官耐心调解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玉林晚报 2020-04-07 07:23 大字

3月底的一个下午,北流法院家事审判中心的审判庭内,一对老年夫妇与一对中年夫妇紧张对峙。他们一方是父母,一方是儿子和儿媳,现在却是原告和被告的关系。当天,经过法官持续3小时的庭审,最终当庭成功调和了父母分别状告儿子的两起赡养费纠纷案。

年迈父母与儿闹翻

诉求支付赡养费

家住北流民安镇的李广(化名)夫妇俩,今年均已70多岁,两人育有3个子女,小儿子24年前因意外身亡,女儿10年前已出嫁。夫妇俩原本与小儿子同吃住,小儿子去世后两位老人与大儿子李大宁(化名)一家生活。期间,李大宁夫妇与父母感情不好,表示不愿意与老人同住。无奈,老人靠耕种田地及养牛维持家用,农忙时也是女儿及女婿过来帮忙。后因两老人年迈,无法再干农活,经村委及亲戚多次斡旋,李大宁最终同意老人到其家里同吃住。一家人虽然住在了一起,但因之前累积的矛盾,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期间,李大宁私自领取了两位老人的4万多元征地补偿款,双方矛盾激化,老人不愿再与儿子一家同吃住。

老人因此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敦促儿子支付赡养费,但因双方矛盾尚未化解,李大宁提前离开了调解现场,调解不成功。无奈,两位老人只能分别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耐心调解

儿子同意尽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该案的法官考虑到两起案子的当事人都是一家人,决定对两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为了便于化解矛盾,法官要求被告李大宁的妻子一起到庭。庭审中,李大宁表示不愿调解,双方一度僵持。经法官劝导,双方平复了激动情绪。法官结合李大宁的儿子如今也娶妻生子的情况,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对李大宁夫妇进行了劝导及教育:“每个人终有年老的那天,善待并赡养父母,就是给子女最好的榜样……”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大宁自2020年4月起每月15日前分别给付父亲、母亲赡养费各300元及15公斤米。

“水有源,树有根,为人子女,应对父母少些抱怨,多些关爱。”主办该案件的欧法官表示,该案被告虽然在物质上尽了义务,但其坚持不同意与父母同住,如今两原告已年迈,体弱多病,正是需要人照顾之时,希望一家人都能放下过往,和睦相处。后期,家事审判中心的法官将通过家事回访的方式敦促被告履行义务,巩固和扩大调解效果。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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