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 八旬老人诉儿索赡养费 法官多方调解终达成赡养协议

玉林晚报 2020-03-16 06:57 大字

年迈生病的老两口没有了赚钱能力,担心养老问题,将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告上法庭。北流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的同时,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就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

老两口诉儿索赡养费

民乐镇的老两口陈东与王玲均为80岁以上的老人,育有两子两女,平时和小儿子生活,年老没有经济来源后由小儿子和两个女儿抚养,两人的承包地给了大儿子陈大耕种。

2018年,妻子王玲因中风致半身不遂,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生活不能自理且由陈东照顾。2019年年底,陈东做了眼科手术后,无法再照顾老伴,两人的医疗费均由小儿子和两个女儿分摊,陈大分文未给。经村委、镇司法所调解未果,2020年2月27日,陈东与王玲遂将大儿子陈大作为被告,其他子女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陈大承担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父母生活费500元及分担医疗费。

法官耐心调解终达统一意见

北流法院家事少年案件审判中心受理案件后,发现陈东生活困难,且目前还在住院,于是开设了绿色通道为其缓交诉讼费,同时开启特案快办,多次联系陈东及其他子女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其他子女均愿意承担责任,但陈大多次避而不见。承办法官设法联系上陈大的妻子黄珊进行协调沟通。黄珊认为公婆不跟他们住,以前也较少帮忙照顾自己的孩子,故不愿意给钱。

经法官多次劝说,黄珊愿意每月给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和米。陈东和王玲接受了黄珊的方案,3月9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承办法官在送达文书时告诫被告多关爱父母,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保障,更应是精神上的尊重与关爱,并表示会不定期地对该案进行家事回访,以期能促进双方关系的缓和。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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