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三企业只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企业负责人被判刑十二年

玉林日报 2019-11-02 07:34 大字

本报玉林讯 近日,北流市3户企业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其实际控制人苏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北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玉林市税务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了北流市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玉林市税务局以资金回流为突破口,确认了北流市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经查,3户企业为同一个实际控制人苏某,苏某以家人及同学身份证注册3户企业,编造假账,利用虚假购销合同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虚假购进货物名义取得供货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接受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67份,涉案金额2924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9份,涉案金额达3064万元。

玉林市税务局提醒,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轻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重则构成犯罪。相关企业负责人、公司财务人员或个人都不要妄想通过购买虚开发票来获利,否则得不偿失,不仅要对涉案企业或涉案人员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新闻推荐

科普活动“五进” 让市民放心消费

北流市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在向市民分发宣传资料今年5月起,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启动为期8个月的,以“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

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