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烫身亡 家属迟迟未收到赔偿款 法院查封财产,被执行人中秋节前夕送上赔偿款

玉林晚报 2019-09-19 07:17 大字

“这下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好好过个中秋节了,谢谢你们!”9月11日中秋节前夕,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曹某在北流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终于拿到了来之不易的执行款。

卸水泥熟料被烫身亡,家属诉至法院维权

曹某的丈夫郑某生前在某水泥公司北流分公司内做卸水泥熟料工。2018年3月的傍晚,郑某在向一辆运送水泥熟料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上卸水泥熟料过程中,不慎被车门撞到头部后跌倒,并被车厢内流出的水泥熟料掩埋烫伤。被烫伤的郑某被迅速送往北流市人民医院救治,因伤势严重被转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整形外科,经过39天的治疗后因病情恶化,转至宾阳县封氏医院烧伤科住院治疗49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郑某上有75岁老母亲,下有一双在读书的子女,郑某的死亡,使其家人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安置郑某后事后,妻子曹某向郑某所在公司和货车司机请求赔偿,但处处碰壁,无奈只好将货车司机和水泥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诉讼过程中,被告方以郑某和货车为承揽劳务关系,跟公司没有关系等原因,拒绝承担相关的义务且相互推脱。

赔偿款迟迟未收到,法院查封财产督促履行

法院审理后判决,货车司机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07313.61元(扣除已经预先支付的医疗费),判决某水泥公司赔偿相关费用(扣除已经预先支付的医疗费)38656.8元给原告方。法院判决后,两被告迟迟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曹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曹某来到法院执行局,并向执行法院求助。

面对死者家属的困难,法官自接手该案以来,就不断地奔走于水泥公司和货车司机的家中,进行多次沟通调解,但两方被执行人均以判决赔付过高而拒绝履行。法官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查封,查封的财产限制了被执行人的生产和运营。

迫于法律的威慑,在中秋节的前两天傍晚,货车司机主动拨通了执行法官的电话,并表示愿意带钱来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对执行款进行交接。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彭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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