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北流市首例未成年人“涉恶”案件近日开庭审理

玉林日报 2019-08-22 09:17 大字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韦藿珍 通讯员 陈柳岑)“老大”一声令下说打就打,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他人、寻衅滋事……这些孩子跟着“老大”为非作歹,横行乡里,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未成年人王某飘、杨某钊等十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智勇担任审判长,与少年刑事审判庭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远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飘、杨某钊等人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纠集被告人梁某溪、黄某荣、党某杰、林某南、韦某焕、黄某剑、罗某森、林某松等人,在北流市新丰镇、平政镇等地时分时合,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6月3日下午,被告人杨某钊受另案处理的曾某劲的纠集,参与非法拘禁被害人刘某荣、黎某铭犯罪活动。

2018年6月7日下午,被告人王某飘因对被害人顾某瑜等人不满,为报复泄愤,纠集被告人杨某钊、黄某荣、党某杰等人及另案处理的曾某堡、陈某聪、陆某雁等人携带铁水管、鞭子等工具,驾乘车辆去到北流市新丰镇石碗嘴村荔枝场路口附近路段,持械对被害人陈某江、顾某瑜、蒙某源、黄某林、陈某鸿、陈某钲等人进行辱骂、殴打。2018年8月23日凌晨,被告人杨某钊受曾某堡纠集,与曾某劲等人一起,将被害人梁某汉的小汽车打砸毁损。2018年10月13日上午,因另案处理的曾某堡、黄某辉等人与被害人梁某生存在矛盾,为报复泄愤,被告人梁某溪便伙同曾某堡、黄某辉等人将停放在梁某生住宅门口处的小汽车打砸毁损。

因曾某堡等人与罗某弟等人有过节,2018年11月23日晚上,双方约定各自纠集人员去到北流市平政镇某酒吧进行打斗。之后,被告人王某飘、梁某溪、黄某荣、党某杰、林某南、韦某焕、黄某剑、罗某森、林某松便伙同曾某堡、黄某辉等20多人携带铁水管、长刀等工具,驾乘数辆小汽车去到上述酒吧寻找罗某弟。期间,罗某弟纠集了十余人在该酒吧内等候曾某堡等人。双方见面后便持械相互追逐、殴打,导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酒吧内的部分设备被毁损。

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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