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维护村小组利益的幌子,对当地村民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 新圩恶势力团伙受审

玉林日报 2019-08-01 06:30 大字

6名“60后”涉恶犯罪嫌疑人接受审判。

仗着自己是村小组的生产组长,打着维护村小组利益的幌子,与宗族成员组成恶势力团伙,以挖祖坟、捶围墙、阻碍工程建设等暴力、威胁手段,从2007年至2018年间,在北流市新圩镇辖区内先后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7月2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生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令人唏嘘的是,这6名涉恶犯罪嫌疑人均属“60后”,他们的头发大都已花白,按理说这个年纪应该慈眉善目含饴弄孙,可如今却作为凶狠的恶人坐上了被告席,接受法庭审判。

以维护村小组利益为名,挖坟、拆墙、砸屋、霸市场

法庭上,公诉机关罗列出该涉恶团伙的犯罪事实:

2007年,被害人梁某在取得北流市建设局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将其位于新圩镇某街的房屋折旧建新,但以陈某生,陈某严等的团伙以梁某新建的房屋二楼侧面飘出占用了陈某组的集体土地为由,持工具到现场阻止施工,并要求补偿8000元。梁某迫于无奈,为了正常施工只能交钱消灾。

2013年,陈某生等人听说新圩镇市场要将市场门口的水沟盖上水泥板,便以水沟盖水泥板会影响他们陈某组的田地灌溉的莫须有的理由为由,要求承包商给予他们补偿。为了工程能继续进行,承包商被逼无奈按他们的要求支付了50000元。

2017年,村民覃某红的家公去世,按照农村的习俗,将家公邓某安葬在附近集中安葬的山岭上。但陈某生等人以邓某的棺材埋葬点在陈某组的祖坟界限内,破坏了陈某组的风水为由,要求覃某给付10000元做法事,并给陈某组的200多人每人一个16元封包。覃某觉得对方无理,家公安葬的山岭是集体的山岭,并没有涉及陈某组的祖坟,便拒绝了陈某生等的无理要求。谁知陈某生等人竟然将死者的坟墓挖开,让棺材裸露。

2018年8月,陈某祥等人得知新圩镇某街的陈某在自家房屋处建新围墙,便以陈某家新建的围墙占用了白鸠江陈某组的集体土地,影响其通行为由,纠结多人携带铁锤等工具,强行将陈某家的围墙、卷闸门捶烂。

涉嫌两罪名,6嫌疑人被起诉

据交代,每次要侵害群众前,由陈某生召集族里的人在其家的老屋厅进行密谋商议;实施犯罪时,一般出动三四十人,甚至更多族人持凶具前往被侵害人家里进行欺压、威胁、恐吓。他们人多势众,手持凶具,令大部分群众敢怒不敢言。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生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故意毁坏财物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件事实复杂、证据众多,庭审过程历时一天,法庭就公诉机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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