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房地产千金 行骗150多万 女子犯诈骗罪获刑12年6个月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 黎某谎称自己是北流市富甲一方的房地产商的女儿和侄女,可以拿到房子、商铺的内部价格,帮忙投资赚取高额分红,先后实施诈骗13起,共骗得150多万元。近日,北流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一审判处黎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2012年下半年,黎某的丈夫因想在老家清水口建新房,但是苦于没有钱,向黎某唠叨起建新房的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第二天,邻居邱某来黎某家串门,黎某忽然心生一计,利用对方此时尚未认识自己,冒充房地产大亨的女儿骗点钱用。于是,她告诉邱某,自己是本地某知名房地产商黎某甲的女儿,如果他要买房或投资商铺,她可以帮他拿到内部价格购买“金旺旺小区”的商铺。一来二往,黎某在取得邱某的信任后,先后骗取了邱某人民币96万元。
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黎某在北流市甘村某玩具厂工作期间,对身边朋友、工友谎称自己是本地房地产商黎某乙的侄女,可以帮他们把钱投资到某房地产、银行以获取高额分红,先后骗取梁某、林某等12人的信任,诱骗她们把十几万元、几万元不等的投资款交给她。期间,黎某为掩盖谎言,拆东墙补西墙,给投资人支付了两三个月利息,后来就没有下文了,直至事发。
黎某诈骗所得来的钱财,一部分用于建老家的房子,剩下的赃款在打麻将、赌***时挥霍光了。经审理,北流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责令退赔所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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