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对过保质期食品说“不”

玉林日报 2018-07-18 10:12 大字

本报北流讯今年以来,北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以最严格的监管方式查处全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该市采取乡镇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方式,利用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五毛”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学校、旅游景区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截至6月,该局共检查食品销售主体82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759人次,立案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7起,已结案6起。

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该市执法部门还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平时加强对食品的清理检查,及时清理即将到期的食品,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据悉,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食品完全适用于销售、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色、香、味、营养价值等都会有所减少,是禁止销售的。食品保质期是食品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食品安全食用期,保证消费者在保质期内可以安全使用该食品。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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