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留守女童,案件屡发令人深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家庭中,许多年轻父母外出到城市打工挣钱,而把自己年幼的子女交给家中的老人托管。于是,农村不少家庭中就有了许多的留守儿童由自己的爷爷、奶奶抚养和照顾,这种隔代抚养的方式,如果疏于照管,可能一不留神就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悲剧。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容县某乡镇的一位年仅6岁的留守女童小凤,就被一位60多岁的邻居老头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多次诱奸。近日,犯罪嫌疑人王刚山(化名)因涉嫌强奸罪,被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容县某乡镇的王瀚立(化名)和妻子常年在广东打工挣钱,把自己的子女都托付给家中的老人看管。2012年1月中旬,王瀚立和妻子从广东回家准备过春节,回家后看到一年未见的子女,甭提有多高兴了。第二晚,王瀚立妻子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儿的悔疚,主动给6岁的女儿小凤洗澡。在洗澡时,王瀚立妻子发现女儿穿的裤子里有像女人的白带白色分泌物,并且还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像得了妇科病似的。王瀚立夫妇这下慌了,轮流讯问女儿,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小凤虽然神色惊慌,却一直摇头说不知道。最后在小凤的奶奶慢慢引导下,小凤才说出是住在对面屋子的老头王刚山弄过她……
在弄清楚事情经过和反复核实后,2012年1月下旬,满腔悲愤的王瀚立夫妇带着女儿小凤来到了当地派出所报案。随后,小凤去当地医院检查,发现小凤得的病竟是细菌性阴道炎。不久,公安机关很快在王刚山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刚山对诱奸小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容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2011年7月也曾办过一个老头性侵农村留守女童的案件。2011年上半年,容县某镇61岁的梁老头利用金钱诱惑年仅10岁的农村留守女童小花到其家中,对小花实施了两次奸淫,两次分别给了小花人民币1.5元和2元。在其准备第3次诱奸小花时,在脱下衣服时,被一群几岁的小孩子追踪发现,一名小孩甚至当场用手机拍下了相片,最后梁老头只好放弃而没有得逞。当天有小孩把此事告诉了家中的大人,而小花在广东打工的父亲惊悉此事后,当即从广东乘车归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群众也强烈要求依法处理此事,最终把梁老头绳之于法。
其实,早在2007年容县某乡镇也发生了七旬孤寡老人李老头以零食两次诱奸4岁留守女童小红的案例,该案中的七旬孤寡老人最后被容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该案中的4岁留守女童小红,也是因为其下身发痒自言自语才被家中老人惊觉,最终也是父母带着小红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才得以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以上三起案例,办案的检察官通过分析,发现具有以下特点:
(一)被害女童和犯罪嫌疑人都是熟人甚至亲人,容易得手。以上三起案例,除了小凤如果按辈分,要喊王刚山作伯公外,其他两起案例中,梁老头和被害女童小花,李老头和被害女童小红,都有着或远或近的亲戚关系。作案者都是年龄在60岁以上的农村老头,而被害留守女童的年龄都是在10岁以下,在农村人的观念中,一个60岁以上的老头子,对后辈不满10岁的小女孩照顾一下,呆的时候久一点,甚至搂抱一下都很正常——那不过是逗小孩子玩嘛!有谁会想到小女童有可能被老头性侵害呢!在这样的心理下,他们作案往往比较容易得手。
(二)作案手段单一有效,都是利用诱惑加威胁恐吓。王刚山引诱小凤的手法是每次给一元钱,有时给个香蕉什么的零食;梁老头诱奸小花的手法是分别给1.5元和2元,李老头诱奸小红的作案手段则是许诺给些花生小红吃,因为这些女童年龄太小,识别能力差,不懂也不明白性侵造成的后果,很容易就会因小恩小惠而上钩。并且这些老头作案后,都会恐吓女童不能告诉任何人,糖果加威胁的方式,对这些小女童非常奏效,而这些老头往往会在尝到甜头后,见没人发觉越发色胆包天,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
(三)作案隐秘,罪行都是因偶然事件而败露。在这些农村老人诱奸留守女童的案件中,这些被诱奸的女童,无论是6岁的小凤、10岁的小花还是仅有4岁的小红无疑都是值得同情的,但她们身心受到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诱奸案件具有极大的私密性,以上三个案件,都是因为偶然事件才被人发觉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如果没有这些偶然事件,或者这样的事情最终会不了了之,甚至被害人会受到更多更大的侵害。联想到此,或者还有些类似的案件我们还没有发现呢。
当农村中越来越多的父母抛下自己的子女外出打工的时候,他们的子女就成了留守儿童。隔代抚养的方式,对留守儿童极为不利。在本案中,小凤婆婆一个人要照顾好几个孙儿女,对孩子的照顾肯定有忽略的地方。并且,农村中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如文中的小凤婆婆和李婆婆,都是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差。因此,笔者认为全社会各部门应该联合起来,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关注留守儿童,从小对女童进行性教育,呵护她们健康生长。
65岁的王刚山、61岁的梁老头和70岁的李老头都涉嫌了强奸罪,理应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我们在谴责他们的同时,也应该思考一下:这些60岁以上的老人为何会对那些4岁、6岁和10岁的女童下此毒手?以零食两次诱奸4岁留守女童小红的李老头被抓后,只是认为此事不光彩,是违法的,以后再也不做了。法律意识的淡薄,使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会被判以6年重刑。而王刚山也是在知道强奸罪的法定量刑在3年以上时,才悔恨万分……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再加上这些老头在晚年时无所事事,精神无所寄托,有时难免会动些歪心思。看来,在农村应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是必要的,但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对农村老人在生活上多关心一些,同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的精神文化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愿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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