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罚!

宜宾日报 2020-07-20 00:38 大字

△7月18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在叙州区崇文路发现,该路段有很多车辆停在人行横道上,影响行人通行。

本报记者 摄△7月16日,在叙州区长江公园的步道上,一些遛狗的市民不牵狗绳,宠物狗在路上缠打,引起路过的市民不满。

本报记者 摄△昨(19)日,在翠屏区人民路,记者注意到有些行人图方便横穿马路,而斑马线距离他们只有一二十米远。 本报记者 摄

本报讯(记者 李西婷)“骑车佩戴安全帽能够很好地保护头部安全,万一出点交通事故,你就很危险了啊!”昨(19)日上午9时50分许,在翠屏区大观楼十字路口,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被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交警对这名交通违法的男子进行批评教育,说服该男子配合执法工作。当日,交警在此处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现场处理。

据了解,交警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宜宾交警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轻微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行人横穿马路、电动车搭乘12岁以上的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或穿上志愿者服装协助指挥疏导交通1小时,情节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200元。

只要上路通行,就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需要每个人的参与,一起摒除陋习,抵制不文明的出行方式,遵守法规、自我约束、文明出行、规范骑车,共同践行安全出行规范,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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