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贵高铁宜宾西客站站前综合体及智慧旅游集散中心整体打造项目二期二批次招商公告
成贵高铁宜宾西客站站前综合体及智慧旅游集散中心整体打造项目二期二批次(下称“项目”或“本项目”)已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商人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选择投资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成贵高铁宜宾西客站站前综合体及智慧旅游集散中心整体打造项目二期二批次
2.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
3.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部新区(西起南二街,东至金沙江大道,北临南四路,南接南九路)
3.2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旅游集散中心、高铁总部商务中心、跨境贸易商业中心、市政公园绿地等其它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内容。项目分期进行建设,其中二期二批次主要包括特色商业街、服务公寓、精品公寓、高端健康社区等;项目区域内公园绿地、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由投资人负责按照招商人及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出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3.3建设规模: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580亩,可建面积约23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类建筑面积约155.1万平方米,商业商务类建筑面积约79.3万平方米。二期二批次占地面积约211亩,可建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31.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类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20.62万平方米,商业商务类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10.78万平方米。
3.4建设期限: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建成(二期二批次范围总体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其中:公园绿地、市政道路在招商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4.招商方式:本项目整体进行产业招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投资人,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查和土地拍卖。投资申请人在依法依规取得本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签订招商协议后,确定为本项目整体打造项目二期二批次投资人。
5.对投资人的要求
5.1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5.2财务状况: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母公司实收资本须在人民币150亿元(含)以上(以报名时提交的工商提档章程或验资报告为准)且2018年末净资产在人民币500亿元(含)以上、2018年度营业收入在人民币2000亿元(含)以上(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3业绩要求: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申请人的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须具有:高铁站前综合开发类项目业绩,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5.4商业信誉:一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6.联合体
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申请。
7.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须向招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为10000万元,参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若投资申请人为本招商项目二期土地取得者,可不再缴纳参选保证金)。
8.投资方式
投资人中选后须在叙州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均应在项目所在地。投资人应当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投资人保证成立的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人已取得二期土地使用权且已在叙州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公司的,可以继续由已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投资人对该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9.项目运营管理
9.1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投资人自筹,项目区域内的住宅、公寓、车库等可由投资人对外销售。同期出让的地块,商业商务类建筑要和住宅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9.2投资人在区域内的商业商务类资产建成后,自持比例不低于项目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的45 %(自持物业主要有办公、服务公寓、精品公寓等),自持商业由投资人整体经营、自持期内不得出售,商业商务自持时间自整体投入运营后不低于5年。自持时间届满,投资人方可有权将自持部分商业商务资产根据业态经营要求转让。
10.土地供给
成贵高铁宜宾西客站站前综合体及智慧旅游集散中心整体打造项目用地实行带站前综合体概念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招商方案进行整体招商,项目红线内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分期出让。投资申请人获得土地竞拍资格后,通过参与土地竞买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最终用地编号和指标以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11. 优惠政策
按照宜宾市相关招商优惠政策执行。
12.报名时间、招商文件购买
投资申请人可在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8:00(休息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上午12:00),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投资申请人在报名时领取招商文件,每份资料1000元。
13.其他事项详见《招商文件》。
14.本公告同时在《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宜宾广播电视台》《宜宾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详情欢迎查询。
15.联系方式
招商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6446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61096611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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