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两名造谣传谣人遭查处

宜宾晚报 2018-07-23 13:01 大字

晚报讯 日前,记者从宜宾县网络舆情中心获悉,该县功查处两起网络造谣和散布谣言案件,两名造谣、传谣人受到了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和处罚。

据介绍,5月25日7时40分,宜宾县网络舆情中心监看发现网民“6550555607”于当日7时38分,在新浪微博上发表题为“因食用发霉的粉条造成几十名学生食物中毒”的帖文。县舆情中心及时将该信息报市网信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教体局。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核实,经了解:并没有相关情况,该信息不属实,属于谣言。

随即,县舆情中心将该虚假信息报县公安网安大队,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联合观音镇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并迅速锁定发帖人身份。经查明,发帖人黄某,40多岁,是观音镇一家副食店的老板娘。她根据前来购物的顾客谈论内容,在没有核实内容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先后于5月23日、25日通过手机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两条虚假信息。随后,宜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因黄某涉嫌散布谣言,对其进行传唤询问,责令其删除了谣言信息,并进行批评教育。

4月10日,宜宾县网络舆情中心还监看发现网民到“贰niu6518425641”于18时57分在新浪微博上发表题为:宜宾两车相撞相互砍杀一人现场死亡两人重伤。网帖内容为:宜宾两车相撞相互砍杀,一人现场死亡两人重伤,并附有一段视频。县舆情中心及时将该信息报市网信办和县公安网安大队,县网安大队立即进行了核实。经了解:该帖提及的事件地点实为发生在贵州六盘水,而非宜宾。根据其显示的发帖位置在宜宾县柏溪镇,县网安大队立即对发帖情况展开调查。

县网安大队经过严密排查,对发帖人身份予以了锁定。发帖人何某,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兴文县、现居住地:柏溪镇育才中学教师宿舍。随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因何某涉嫌散布谣言,对其进行传唤询问。何某在接受询问中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经过网安大队民警的批评教育后,何某对自己于用新浪微博账号“贰niu6518425641”散布谣言,虚构柏溪镇224砍死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实感到后悔,并及时删除了网帖。

目前,两起网络造谣和散布谣言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黄某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何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相信网络的非法传言和传播谣言以及虚假信息,否则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惩处。

晚报记者 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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