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关于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16年未认证的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宜宾日报 2016-09-22 00:00 大字

宜宾县广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2016年元月以来,按照《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关于2016年开展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的通知》(宜县社险〔2016〕1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县各乡镇和社区已相继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少数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在2016年还未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为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根本利益,有效防止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根据《四川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川人社办发〔2016〕27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县定于2016年10月起暂停发放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暂停发放后,未认证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及时到就近的乡镇或社区进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补认证,补认证后,经县社保局审核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将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对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不按要求申报并冒领待遇的人员,将按规定追缴冒领待遇金额,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宜宾县社会保险局

2016年9月8日

新闻推荐

宜宾市第五批非遗名录出炉 33个项目列入其中

33个项目列入其中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