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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委员8问宜宾养老服务业

宜宾晚报 2016-08-30 00:00 大字

当前,我国正在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业,不仅是民生产业,也是朝阳产业,市场前景看好。

昨(29)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养老服务业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8位委员就宜宾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规划及实施效果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向民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提问。委员们代表百姓发声,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真奔主题,问出了深度和广度;部门负责人直面问题、坦诚虚心,答出了责任和承诺,回应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期待。

■ 一问

陈厚生:宜宾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规划情况怎样?实施效果如何?

余小洋(市民政局副局长)答:

围绕“9073”目标,宜宾市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个层面统筹推进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格局。2015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已达到30.3张,实现了省上提出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发展目标。

宜宾市争取到全省“运用新型民办公助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试点项目;引进民间资本在宜宾县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宜宾达康怡养园”,床位规模500余张;依托市康复医院新建了150张养老床位,专门用于保障精神疾病老年人康复护理与养老服务双重特殊需求;屏山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探索实施公建民营,引入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提升了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 二问

刘鹏翔:养老服务业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培养推动发展的五大新兴先导服务业之一,在项目储备与申报、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方面情况怎样?在落实养老服务企业、项目融资方面情况怎样?

杨启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答:

宜宾市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简政放权工作,2014年以来,一大批民营资本投向养老服务领域,全市民营养老机构由15个增长到34个。2012年至今,全市有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养老项目,资金争取额度和争取项目个数位居全省前列。

宜宾积极对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强化项目监测和储备,从2014年底开始,全市记录在案的项目总计102个,总投资达24亿元,总建筑面积55万平米,其中46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35个项目已经开工。江安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等60个养老机构纳入四川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库,项目总建设规模21万平方米,总投资4.77亿元。

■ 三问

万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怎样?为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发展,财政部门下一步有哪些资金或政策上的支持?

张家园(市财政局局长)答: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们探索按照实际入住床位,每张每月给予适当的营运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目前已有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可对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及特困供养对象就医提供医疗补助。下一步拟建立扶贫医疗救助资金机制,一是对建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全额补助;二是实施医疗救助,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账、大病保险报账、民政医疗救助(符合民政救助政策规定的)后,对政策范围内仍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扶贫医疗救助资金按分段计算再给予补助。

■ 四问

郑学忠:国土部门在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方面有什么措施?如何监管,切实保障土地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唐益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答:

中央、省和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文件,对养老服务业用地作出了区别于一般产业用地的政策安排,归纳有三点:一是可以使用已经开发建设完毕的土地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可以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可以优先安排增量土地。全市包括市本级及各区(县)均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储备土地,能保障新办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落地。监管方面,主要是合理界定范围,规范土地供应服务;落实用途管制,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强化部门监管,落实管理制度。

■ 五问

凌生平:卫生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针对精神病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如何在政策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和服务提供上予以支持?

李德勋(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答:

为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宜宾积极推进“四类”模式,一是“以医融养”模式,以医疗机构为基础,增加生活照料服务;二是“以养融医”模式,以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基础,增设医疗护理服务;三是“医养合作”模式,结合双向转诊,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四是“家庭病床”模式,以家庭医生为基础,设立老年人家庭病床,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与社区对接,全科医生或老年病科医生与老人家庭对接。

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扩大养老机构医保结算范围,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医养中心,加快建立医养融合机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拓展老年人健康保险,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医养机构。

目前,国家和省上尚未制定专门针对精神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宜宾实际,卫生部门将在政策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和服务上努力满足这一特殊人群的服务需求。

■ 六问

李雪洁:去年“5·25”河南鲁山养老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人深省,为防范类似事件在宜宾市发生,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在消防安全监管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有何打算?

孙小川(市公安局局长) 答:

市公安局在此项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创造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目前,全市有17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工作,市公安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注重宣传教育。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综合施策,主动作为,固强补弱,提质增效。

■ 七问

宋开云:宜宾市城镇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情况怎样?对城镇已建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达标问题,如何整改?

左江(市规划局局长)、唐益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答:

宜宾市严格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目前,全市新编或修编、在编的各组团控规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或超标配置各类养老设施。下一步,将在旧城更新过程中完善已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工作,逐步在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不低于每人0.1㎡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以解决老旧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达标问题。建议由民政局、财政局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对于无法改造的老旧小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 八问

程政:教育部门如何从整体上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人社部门在稳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强化就业保障方面有何政策措施?

肖安祥(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聂洪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答:

教育部门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训等方面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目前,宜宾卫校开设了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护理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年毕业1000余名学生。近三年,养老服务类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3%,本地就业率达90%,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为填补宜宾健康养老服务类高等专科教育空白,拟新建四川健康职业学院,已向省厅申报了健康管理等5个首批设置专业,每年拟招生1000余人。

人社部门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养老服务机构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符合相关政策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乡劳动者在养老服务行业实现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晚报记者 刘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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