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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意表决称出干部“斤两”

四川农村日报 2015-12-10 08:26 大字

本报讯 “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支材料费、运输费和铺路工人工资,具体数额会后可以查看材料公司的发票和相关人员签了字的领款记录。”近日,在宜宾县蕨溪镇五福村干部述廉述职大会上,村主任谢建明就村民代表提出的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作出回答。自11月下旬以来,蕨溪镇29个村(社区)都像五福村一样召开了述廉述职大会,87名村(社区)常职干部分别在所在村(社区)公开述职述廉,现场接受党员群众等“考官”的评判。

为强化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破除工作安排“一般粗”、考核指标“一刀切”、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难题,今年年初蕨溪镇出台了村 (社区)常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内容包括村级财务运作情况、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户情况、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情况、村(社区)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工作做得好不好,作风有哪些问题,成绩是‘干货\’还是‘注水\’,群众最有发言权。”蕨溪镇党委书记唐德松介绍,实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就是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用民意表决称出干部实绩“斤两”。

述职述廉“考官”由支部党员、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担任,实行“面对面”公开评议、“背靠背”不记名评议,由镇机关驻村干部当场宣布结果,并于会后张贴公开。同时,评议结果将作为当年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被评为“不合格”的由镇党委责令整改、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档次且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应主动辞职或由镇党委责令辞职。

“以前都是向上级交总账,现在面对广大党员群众算明细账,干了什么,没干什么,大家知根知底,来不得假话空话。”顶仙村党支部书记向东海深有感触地说。“公开述廉述职这种形式好,村干部还是很辛苦的,但一年到头究竟做了哪些事,我们还是不清楚,这样对一下 ‘账本\’,就整出个‘明白账\’了。”五福村一名村民代表这样评价年终“大考”。

(唐晓丽 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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