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为钱扯皮 亲戚因此反目
晚报记者 向伟
一户搬迁村民,花5万元换来一块地皮修建住房,结果房子没修成,还承担了12800元的复耕费,最终对方却在此建起了房屋。近日记者获悉,宜宾县凤仪乡凤坪村红光组村民陈明会一家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 给亲戚“买”地皮
陈明会说,凤坪村红光组一二十户村民,住在海拔1000余米的半山腰,由于一些原因,大部分村民饮水难。政府采取补偿方式,要求全组村民搬迁,修建住房的地址自行联系,政府审批。
“我们住在半山上,不但水源缺乏,而且交通也十分不便,大家都愿意搬迁。”陈明会说,2011年10月,陈明会联系到山下亲戚村民刘某,经协商后,双方对换了土地,陈明会同时支付了刘某土地补偿费5万多元。一个月后,他家请人进场修建。可在平整基础的时候,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阻止,原因是此地属于地质滑坡地段,并且尚未办理审批手续,必须停止修建。
■ 对方在原地无证建房
陈明会说,刘某认为是政府部门制止她修建住房,拒不退还土地补偿费。后来经国土所和司法所调解,对方退还了38800元,12800元作为刘某的土地复耕费,由刘某自行复耕。
没有想到的是,刘某没有将土地复耕,而且还修建起了楼房。陈明会感到不合理,要求对方退还复耕费、挖挖机费和人工费等2万余元。刘某称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与陈家无关,拒不退还。
今年10月8日,记者与刘某取得了联系。刘某说,他与陈家是亲戚。刘某认为,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不存在退还对方复耕费的问题。
刘某告诉记者,他修建的住房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要处罚是国土部门的事情,与陈明会无关。
■ 准备走法律程序解决
凤坪村村委会副主任罗天久说,该村红光组属于煤矿采矿区,政府要求全组住户搬迁。陈明会将建房地址选在了刘某的土地上,该处属于滑坡地段,不能建房。陈明会在平整宅基地时被国土部门阻止。没有想到刘某在此地建成了房屋,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制止,但刘某不听。
凤仪乡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说,双方反映的问题都属实。
刘某建房时,国土部门多次填发了停建通知书,但没有起到效果。今年10月下旬,司法部门组织双方协调时,动员刘某退还陈家16000元费用,至今未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司法所给陈明会提供法律援助,准备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晚报记者 向伟
新闻推荐
晚报讯近日,宜宾鼎仁国际商贸城、宜宾金元公司、宜宾悦安商贸公司代表来到双龙镇光辉村小学、新元村小学,向两所学校捐赠价值9万余元的课桌椅、书柜、办公桌等,改善上述学校的办学条件。据悉,本次活...
宜宾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