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少数”宜宾走出特色法治实践之路
层层签订的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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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将社会发展全面置于法治的框架内,举全市之力推进依法治市
本报记者 李丹
自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宜宾以问题为导向,以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重要抓手,以依法执政为统领,以抓好各级干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为重点,全面推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着力破解“领导抓”和“抓领导”两大难题。
宜宾依法治市是依法治省在宜宾的自然延伸和创新发展。目前,全市法治基础进一步巩固、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成效不平衡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项事业正逐渐纳入法治化轨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宜宾蔚然成风。
这,便是依法治省的“宜宾样本”。
党委政府决策不再“任性”——
法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解决“抓书记”和“书记抓”问题
在2014年9月24日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现场会上,市委书记王铭晖在会议现场与各区县委书记及市直部门一把手签订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目标责任书》。随后,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也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此举是宜宾为破解依法治市工作“抓领导”和“领导抓”两大难题,而全面推行的党政“一把手”法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记者获悉,该目标责任制对推进依法治市的任务和职责予以明确,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进行监督的“一把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体系。同时,为实现法治工作和本职工作双推进,宜宾还印发了《宜宾市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市“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法治贯穿到分管业务工作的始终,做到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以前在决策上大多凭借工作经验或部门的建议进行讨论决策,推行依法治县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之后,我们的决策则更重视程序的规范和合法性。”江安县委副书记张晓丽告诉记者,“以县委常委会为例,现在在讨论决策重大工程事项和涉及民生事务前,都会依据相关规定委托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决策时,也会邀请法律顾问团进行法律法规的咨询,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依法治市,宜宾抓住了“抓书记,书记抓”这把钥匙,层层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强化督查督办、层层严格考核兑现。
“推行法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后,我们的责任更大了,凡事都会先考虑到这样做是否合法,该走的程序都要按流程走完,一点也不敢马虎。”在基层担任书记,翠屏区南岸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开华对两个制度的体会更为深刻。“特别是像三江口建设这种大项目,为落实依法行政,我都记不清究竟开了多少次风险评估会、上门向拆迁户送达过多少次行政裁决调解通知书了。”
南岸街道辖区有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万人左右。因近年来辖区内大力开发建设,居住人口多、困难居民多、特殊群体多、重点项目多、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多、无人管理小区多、破产企业多的“七多”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党政干部。自抓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后,南岸街道办探索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法,有效化解了“七多”难题。去年,“全国安全社区”、“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均“花落”该街道办。
通过“抓书记,书记抓”的工作模式,宜宾法治工作的推进由被动转为主动,由部门承担变为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对法治工作效果的考核也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这个“硬指标”到底有多“硬”呢?记者从宜宾依法治市办了解到,为严格逗硬考核问责,宜宾健全落实了各级“一把手”依法行权的绩效评估制度、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同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清单考核,极大提升了各级班子和干部推进法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群众目之所及都是“法”——
法律进基层和示范创建,解决增强社会法治意识问题
为推进法治进基层,夯实法治细胞工程建设,宜宾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法律七进”基础上,创新增加法律进楼院、进工地、进公共场所、进网络、进景区等法律进基层活动,同时统筹推进法律进基层和示范创建,做到在法律进基层中促进创建,在创建中体现法治的效果。
“凤凰村民,个个要牢记,村规民约,遵照来执行;第二文明,勤劳来致富,抵制赌毒,见义要勇为……”这是如今的高县庆岭乡凤凰村村民广为传唱的一曲“十项村规法治歌”。曾经的凤凰村受山高路窄、资源贫乏等因素影响,村民偷盗多、赌博多、单身汉多。“有女莫嫁凤凰村”这句民谚在曾经的庆岭乡流传甚广。一部分村民迫于生计,走上集体卖血的道路,凤凰村为此获得了“卖血村”的称号。
一次法治个案警示教育会,让村支书杨元安找到了破解难题的方法。于是,凤凰村以“卖血伤身体,违法又害己”为主题的第一个法治宣传专栏出栏了,村干部有针对性地上门宣传法律知识的场面出现了,村民们讨论不能卖血该怎么办的时候多了……
前期的宣传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思想的转变迸发了凤凰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凤凰村两委以依法治村为突破口,以德孝传承为支撑点,围绕产业强村发展目标,开始了“卖血村”的涅槃之路。
要摆脱“卖血村”的困境,林权争议、安全生产、邻里纠纷、家庭“口嘴”等问题就成了第一个“开刀”对象。于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凤凰村村规民约》应运而生。村规民约的建立、宣传、运用贯穿到了村民日常生活生产各环节,使法律进村和依法治村落到实处;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的“村规民约歌”让村民易记易懂;老红歌、快板书、秧歌队等多样化、趣味浓、接地气的表现形式,让群众明白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遇事该怎么做”。“终得凤凰涅槃时,有女要嫁凤凰村”,以前的“卖血村”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新农村示范村”。2014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9480元,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犯罪,被推荐表彰为全国第六批“民主法治村”。
青少年学生,是全社会的未来。宜宾“法律进学校”让学生从小就学法,树立崇尚法治、遵纪守法的观念。
不服一审判决,被告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而学生犯了错被学校处罚重了,就只有默默认罚,这对学生来说极不公平,也不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树立。宜宾县育才中学成立的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就让学生有了一个可以说理、喊“冤”的地方。“当学生违反学习纪律时,学校或老师对学生的处理可能存在尺度把握不好的问题,为此,学校建立了学生申诉制度,让学生有处说、敢说”。育才中学校长任劲松介绍,“过去,在对学生的处罚上,大都以老师和学校意见为主,极少听取学生的意见。不服处罚可以申诉,是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的权利。能让学生有地方说理并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最终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权益,这才是依法治校的体现。”
从成立申诉制度至今,学校已经收到了20余起学生申诉,其中有10起申诉在经过学校的再次审查后,修改了原来的处罚决定,保障了学生的权益。
见微而知著。如今的宜宾,法律正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融入经济、融入民生,成为每个宜宾人的行为准绳。
群众合法权益有了“保护伞”——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解决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问题
自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以来,全市法院系统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及时向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公开服务;市检察系统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全力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实施了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公开审查、公开答复等制度。
2015年,《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实践与探索》研究课题作为全省21个市(州)唯一项目入选中国社科院编纂的“中国法治蓝皮书”区域报告;市政府获得了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对标的在50万元以内的人格权纠纷、婚姻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类民事案件,审判长可以不“听”审委会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判决,但对案件审判结果终身负责!去年底,兴文县法院试行审判长责任制,实现了司法权力良性运行,审判效率和质量极大提升。“刚开始还是很担心,精神压力很大,审起案子心里都是虚的。这个责任可是终身的,万一出现纰漏就糟了。”罗政是兴文县法院民庭庭长,是经过层层严苛选拔后产生的4个审判长之一,自推行审判长责任制至今,由罗政亲自审理并直接签发的案件有130件左右,没有出现过一起疑案、错案,社会反响良好。
兴文县推行审判长责任制后权力下放最为明显的是,当审判长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可以申请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但审委会讨论的意见仅作为参考意见。“审判长责任制把权力下放给了审判长,效率和质量都比以前好了很多。现在,作为审判长,遇到与审委会讨论的意见不一致时,我可以坚持采用自己的意见判决,但要对案件审判结果终身负责。”罗政说,“还有一个明显的改变就是,原来一个案子要经过三个人审批才能签发,现在直接由审判长签发,办案效率也得到很大提升。”
据了解,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后,将审理报告发送监督评查小组审阅,如确属案件质量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案件错案追究程序。截止到今年7月,兴文县法院由审判长直接签发的民事案件结案已达826件,调撤率达86.9%,上诉率仅0.02%,改判率为零。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调撤率、上诉率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未发现一例疑案、错案。
依法治市,推进了执法为民、阳光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近30项制度创新“管”干部——
法治配套制度建设集成,解决法治工作节点性难题
宜宾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评估制度、公务员学法制度等近30项创新性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发挥制度的集成效应,确保依法治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这近30项的创新性制度针对性强,收效显著。如针对依法治市工作中的边界不清晰问题,着力建立落实依法治市重点项目清单制度,突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公平执法等重点,对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环节等列出清单,实行清单管理;针对行政中责任不清晰、推诿扯皮等问题,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主体制度,对各行政事项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防止推诿扯皮;针对执法中存在不公、选择性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执法部门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评估制度;针对法治工作中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着力建立落实法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治市工作主动作为不够、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程序追究责任。
“现在,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依法治县工作力度,对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执法部门从严执法进行了规范。”张晓丽说,“我们制定了‘三个清单\’(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外,不断压缩执法部门的执法自由裁量空间,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文书公开等制度,将执法文书进行公示。”据悉,去年以来,江安县开展了“百名中层干部三晒三议”(将全县所有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职能股室负责人进行“组织+企业+社会”公开评议)、“百姓进机关”和单位“一把手”从严依法治县责任制公开承诺等活动,起到了“全民监督”的作用。
江安县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增设“法治委员”、兴文县“六个一”就是宜宾法治配套制度建设集成,解决法治工作节点性难题的一个缩影。
“90%以上的居民都知道法治委员是谁,有什么职责。”阳春镇阳春社区书记赖大勇从江安县启动“法治委员”工作就开始担任“法治委员”。说起这个新工作,赖大勇颇有心得:“我们有义务法治调解员、义务法治宣传员、义务维稳联防员三支队伍,平时我就经常带着他们去居民家‘串门\’,一个是看有没有需要帮忙解决的问题,一个是宣传这个新工作、普普法什么的。”
宣传得多了,主动找“法治委员”的居民就越来越多。现在,不用赖大勇亲自上门,来办公室、打电话找他的居民就络绎不绝。
江安县设立的“法治委员”首次把法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范畴。据悉,全县753个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委员”考核都与个人工作实绩、评优挂钩,并纳入依法治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兴文县在已开展的系列活动基础上进行整合、完善和升华,提出了“六个一”(即一村一政法干警、一乡镇一法律顾问、一企业一法律服务小队、一重大项目一法律服务小组、一学校一法制副校长、一宗教场所一法律工作者)的创新举措,使依法治县工作更接地气。据统计,兴文县“六个一”活动开始至今已走访群众1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联系卡5万余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5321件,提供法律咨询2254次,开展法治讲座320次,收集基层社情民意650余条,协调资金1000余万元,开展慰问1110次,帮扶困难群众230人次,送去慰问金5万余元。促使政法干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项目企业,从而达到群众得实惠、企业解问题、干警受教育、和谐警民关系、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无缝对接。
队伍素质提升有“榜样”——
力抓法治队伍建设,解决“五个过硬”问题
宜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行政执法、司法队伍建设,畅通执法与司法部门的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培训,确保法治队伍的素质不断提升。
张芙蓉是一名长期在基层从事法律服务的援助律师,2008年不幸查出患有胰腺癌。多年来,张芙蓉把点滴生命燃烧在法律援助的路上,强忍病痛为群众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9件,接待群众咨询43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上千份,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229件。在此期间,她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张芙蓉获得了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兴文县僰王山镇的司法干部彭传忠,18年里用法律帮老百姓争权益,是当地群众身边最信任的“法律顾问”。透析管维持着他的生命,也连着他对群众的深情。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彭传忠依然坚持为基层百姓进行法律服务,在看书写字都相当困难的情况下,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顺利成为了一名援助律师。他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
张芙蓉和彭传忠的事迹感染着宜宾每一位司法工作者,他们以张芙蓉和彭传忠为榜样,走乡村入社区,除了搭台子、摆桌子、发单子的单一宣传,服务队员们按“民生导向型”法律服务模式,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件给群众普法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进行调解,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提高内容形式的公众认可度、群众调动度。
记者获悉,宜宾各地各部门还将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有经费、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稳定的工作人员,加强对法治工作日常督查和奖惩兑现,切实保障工作的正常顺利高效地进行。
自此,全市普法学法、知法依法,建设“法治宜宾”的强大正能量开始汇聚,法治精神正不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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