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 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方式
本报讯(记者 张雨)近日,宜宾县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和权限。首先规范处置方式,原则上处置方式为公开拍卖。凡审批最低价格每宗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资产占有单位按不低于审核最低价格公开处置;凡审批最低价格每宗在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处置时由主管部门主持,资产占有单位、主管部门相关纪检监察科室、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现场监督;凡审批最低价格每宗在50万元以上的,处置时由该县财政局主持,资产占有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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