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两种方式可以报销
晚报讯最近,为了小孩生病住院报销费用的事情,市民文女士有些疑惑:“翠屏区和宜宾县相隔也就十多公里,医保手续不可以简化一些么?”文女士有些疑惑地说。
市民:
“异地医保”操作麻烦
文女士介绍,她的孩子户籍在翠屏区,已经两岁多了,一直随外公外婆在宜宾县柏溪镇居住。去冬今春以来,孩子反复感冒生病,已经住院两次。“去年12月,孩子因为支气管炎住进了宜宾县妇幼保健院,经过5天治疗后出院;今年3月上旬,孩子再次感冒又在宜宾县妇幼保健院住了几天院。”文女士说,孩子出院后,她到医院复印了病例等资料,前往翠屏区社会保险局申请报销。
昨(16)日,翠屏区社会保险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孩子长期居住在宜宾县柏溪镇的情况,建议文女士为孩子申请“异地医保”,即在柏溪镇选择基本医疗定点医院为孩子看病,经过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审核确认后,再把申请表格等手续交回翠屏区社会保险局。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孩子的医保关系一旦转出翠屏区,需要一年以后才可以申请转回翠屏区。在此期间,如果孩子回到翠屏区级的医院就医,医保就无法报销费用。
文女士说,孩子年幼时有生病,医保部门这些规定显得太繁琐了,“实际操作起来很麻烦”。
社保局:
可以电话申报
随后,记者将文女士的情况向翠屏区社会保险局进行了咨询了解,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文女士孩子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方式进行报销。
第一,由于文女士孩子是翠屏区户籍,孩子生病住院,应在翠屏区定点医院就医。如孩子长期在宜宾县居住,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需在宜宾县就医,可在翠屏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申请“异地医保”表。第二,如是急诊病需在外地就医,可以先期电话申报的形式进行处理,翠屏区社会保险局申报电话为0831—2323941,之后再写情况说明进行报销。
晚报记者 叶昌荣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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