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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遗弃父亲被逮捕

宜宾晚报 2014-11-20 00:07 大字

晚报讯 近日,宜宾县公安局依法对遗弃父亲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执行逮捕,陈某是该县近十年来第一起因涉嫌遗弃罪而被逮捕的案件当事人。

在成都打工的宜宾县安边镇治和村新华组37岁的陈某,自2012年以来对因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陈某某不予赡养,年近八旬的陈某某的生活都是由村委会干部和邻居照顾。2014年6月16日,陈某某住院治病,村干部多次与陈某沟通,希望其尽到儿子的义务,但陈某置若罔闻,后来连电话也不接听。6月28日,村干部向安边镇派出所报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和村干部、周围群众一起当起了孝子。陈某某告诉民警,如果儿子回心转意,请一定不要追究儿子的法律责任。7月28日,陈某某在弥留之际,告诉守护他的民警和村干部:“一定要让儿子坐牢。”当天,陈某某在绝望中离世。

9月22日,陈某因涉嫌遗弃罪被宜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上网通缉。11月9日,陈某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抓获,继而被宜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儿子不孝,人间有爱。法律将为在孤寂中去世的陈某某讨回公道。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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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中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刘曼云 文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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