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郝妙 江成程 邢韵龄
数字乡村既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数字乡村战略以来,国家先后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等重要文件,为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宜宾将打造国家数字乡村试验区,加快建设数字乡村,提升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
宜宾在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兴文县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也是全省唯一入选《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代表性案例的试点地区。“乡村振兴一张图”、数字乡村和数字商务进农村工程等项目也在规划实施推进中。然而,数字乡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系统的重大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基层干部数字意识淡薄;二是建设资金保障不充足;三是前期数据采集工作任务重。
推进试点 打造宜宾特色
一是总结推广经验。总结兴文县等地数字乡村试点的建设经验,形成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标准。逐步在全市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交易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推动宜宾现代农业强市迈出更大步伐。二是突出地域特色。针对各地乡村产业、乡村治理、应急管理等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建设亮点。三是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对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营造有利于数字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共建共享 整合数据资源
一是协助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工作,需要乡镇、村两委、企业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二是整合数据资源。借鉴高县“智慧城市”的建设经验,整合现有的“雪亮工程”、森林防火、自然灾害等监控设备数据,融合气象、水利、交通、环保等传感设备数据,实现数据资源横向共享。三是下沉数据权限。拓展数据使用范围,将数据权限下沉,尽可能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府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纵向共享。四是增加数据黏性。以需求为导向,在数据更新、关联等领域下功夫,尽可能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使用者的诉求,提升用户留存度,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健全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市级层面,由市网信办牵头,统筹制定数字乡村的建设方案、标准规范,分解落实任务。县级层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推进区域内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乡镇层面,结合实际,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构建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汇报制度,强化网信、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应急等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保障数字乡村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项目全面、有序、高效推进。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完善监督考评激励机制,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县(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命名表彰数字乡村示范县、乡(镇)、村,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加强财政补贴。通过市县两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加大对数字乡村项目的惠民补贴,让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民心。二是成立专项资金。由财政支持,探索成立专项建设资金,各部门根据需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三是用活社会资本。为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宽松的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同时,亦可通过发行数字乡村专项债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作者单位: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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