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宋镇 规范化建设社区“大党委”
本报讯(胡倩)为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社区党建工作“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近日,兴文县古宋镇“三规范”建设社区“大党委”。
据了解,规范社区“大党委”组织设置,是为了严格把控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加入,仅限定于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居民群众以及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党组织。采取镇党委直接选聘任命的方式设置大党委书记1名,大党委副书记1-2名、大党委委员5-9名;专门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讨论区域内党建工作、社会治理、社区建设以及居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等。
建立协调议事、共驻共建、双向沟通服务、监督考核四个机制;确定每月至少召开1次社区“大党委”委员会议,作为社区党建工作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按照“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征求意见”“严格程序,选聘委员”“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等五个方面规范社区“大党委”组建程序。截至目前,古宋镇共组建9个社区“大党委”,全面完成辖区内社区“大党委”的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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