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力 保要素 聚人才 兴文县力促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努力实现行政许可集中率、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率、企业设立登记率达到100%,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总体提速90%以上;
鼓励非公企业创建品牌,对成功创建中国驰名品牌、四川驰名品牌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县财政10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用于帮助非公企业周转应急,建立一对一银企对接帮扶机制。
本报讯(邓浪)为持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发展瓶颈,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四川南开发民族区域经济强县,近日,兴文县印发《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全力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力争到2021年全县非公有制企业达到4500户以上,年均增长600户以上,非公经济增加值突破1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
《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全程网办事项以及《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占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进驻服务大厅办理率、行政许可集中率、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率、企业设立登记率达到100%,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总体提速90%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深入推行预约服务、网上服务、保姆式服务、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着力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意见》要求进一步支持非公企业做强做优,对当年新培育成长型企业、工业企业主营收入2000万元以上成功入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当年新增入库社消零、营利性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鼓励个体户转企业,对“个转企”企业新增入库社消零、营利性服务业奖励3万元;鼓励非公企业创建品牌,对成功创建中国驰名品牌、四川驰名品牌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设立主营业务收入奖和综合贡献奖,根据年度营业收入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年对全县综合考核排名前10名的非公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支持本地非公企业名优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和政府性投资工程,每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不低于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30%;加大现代企业培育,每年在全县遴选10家非公企业,帮助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大力培育企业和激发企业活力的同时,加大要素保障。根据《意见》,兴文县将积极落实民间投资用地优惠政策,保证非公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检查中“国民待遇”,提供办税便利、延期缴纳税款及压缩10%办税时间;实施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缓缴政策,支持非公企业自助申报社保事项;将非公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作为“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加强价格监管等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用地成本。
《意见》对融资难问题也给出了具体举措。兴文县财政10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用于帮助非公企业周转应急;建立县内金融机构负责人考核机制,将金融机构对非公企业贷款扶持纳入重点考核内容,打破传统银行贷款模式,建立一对一银企对接帮扶机制,建立“银政企”季度座谈对接会议制度。
《意见》还从实施人才培育、强化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全县非公企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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