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宜公交通【2019】3号
[摘要]宜公交通【2019】3号
为进一步遏制超速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宜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启用一批电子监控设备,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违停自动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1、兴文县共乐镇拖东路0KM+0M (拖船附近)
2、兴文县共乐镇拖东路1KM+100M (莲花桥附近)
二、逆向行驶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1、兴文县中山路0KM+650M(人民医院附近)
2、兴文县S309省道185KM+500M(求雨山附近)
三、禁货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
1、兴文县光明大道0KM+0M (城西路口)
2、兴文县光明大道1KM+800M (凌霄路口)
3、兴文县光明大道1KM+200M (石海大道路口)
4、兴文县光明大道2KM+800M (宋州路口)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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