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森林公安查处滥伐林木案

宜宾晚报 2018-10-25 10:40 大字

晚报讯 10月19日,有群众到兴文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称,位于古宋镇星火村四组李家坳(小地名)的树子被人砍了。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经查:2018年10月期间,刘某某组织的砍树工人因不清楚砍伐边界而误将位于古宋镇星火村四组李家坳(小地名)林子里姚某某的红椿树采伐。采伐的树木均堆放在采伐现场,经民警现场检尺,采伐现场共计伐桩52株,立木蓄积为2.73立方米,采伐树木没有办理相关林木采伐手续。事后,刘某某诚恳道歉,并以3000元补偿金取得了姚某某的谅解。

刘某某滥伐林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兴文县森林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刘某某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共计260株红椿树幼苗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共计1473元罚款的处罚。

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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