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掌伸向老太太 一男获刑两年多
晚报讯 5月13日,屏山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未遂)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1983年生,屏山县新安镇人。2017年9月7日,被告人王某驾车途经新市镇中都河大桥附近时,遇到八旬老太金翠花(化名),王以看桂圆为由,叫金翠花上车到金的老房子。得知金翠花一人在家,王顿心生邪念,欲与金发生性关系被拒。王将金拉倒在床上,并用身体以及手臂压住金,强行与金发生性关系,因身体原因未得逞而逃离现场。
2018年7月11日,王骑摩托车路过新市镇千子溪隧道时,路遇50岁背背篓的柳英(化名),欲与其发生性关系。王用一只手抓住柳英的背篓,另一只手摸柳大腿内侧,后因有人路过隧道,王未能得逞而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先后两次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两名妇女发生性关系而未得逞的行为,构成强奸(未遂)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作出上述判决。
丁如林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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