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规划区02、03地块用地项目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屏山镇丁发村前进、凤凰、新津、新民、新年等组城市规划用地02、03地块征地范围内的坟墓权属人:
县城规划用地02、03地块用地项目征收工作土地补偿款已到位。该项目所涉及丁发村前进、凤凰、新津、新民、新年等组2013年征收土地已划为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工程用地。为确保该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现就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搬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本次坟墓搬迁范围为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丁发村前进、凤凰、新津、新民、新年等组县城规划用地02、03地块2013年已征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18时前,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行申请登记、搬迁完毕。
三、其它告知事项
(一)按屏山县国土征地政策规定对征(占)地范围内已进行登记的坟墓予以补偿,并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
(二)对征地范围内未完成调查、登记、补偿的坟墓,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主动与征地工作办公室联系,由屏山镇征地办公室安排工作组进行清理登记;联系人:刘淋波,联系电话13890441555。
(三)逾期未申请登记、搬迁的坟墓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其后果由该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负。
特此通告。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新闻推荐
晚报讯日前,屏山县新市镇汽车客运站提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每日输送旅客近1000人次,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据了解,新市镇地处...
屏山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屏山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