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中坝水库(坝址)征地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屏山县书楼镇中坝村4组拟征地范围内的坟墓权属人:
中坝水库(坝址)用地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我局正在依法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区域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现就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搬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本次坟墓搬迁范围为四川省屏山县书楼镇中坝村4组中坝水库(坝址)征地红线内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18时前,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行申请登记、搬迁完毕。
三、其它告知事项
㈠按屏山县国土征地政策规定,对征地范围内已进行登记补偿的坟墓,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
㈡对征地范围内未完成调查、登记、补偿的坟墓,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主动与征地工作组联系进行清理登记。联系人:冯戎,联系电话13550717782。
㈢逾期未申请登记、搬迁的坟墓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其后果由该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负。
特此通告
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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