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 下放116项行政权力到基层

宜宾日报 2022-04-15 17:59 大字

本报讯(李清凌 记者 罗友莉)昨(14)日,记者从翠屏区委编办采访获悉,今年以来,翠屏区聚焦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和区级部门“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矛盾,根据《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菜单”,由乡镇(街道)自主“点菜”,区级部门“端菜”,精准赋予乡镇(街道)116项行政权力,在破解基层治理困境的同时,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今年赋权的116项行政权力中,108项都是处罚权,其中包括城乡环境治理、水土资源保护、森林防灭火、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翠屏区委编办事业登记中心主任范妙表示,随着检查权和处罚权的匹配,将有利于增强基层行政执行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以前乡镇街道没有执法权力,检查中发现了违法问题我们不能立即进行处罚,只能按程序将线索移交至区级相关的执法部门。由于区上执法力量不可能及时地覆盖乡镇,执法工作难以达到管理实效。”在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李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赖帆向记者介绍,随着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给基层,大队可以及时开展执法工作,执法效率将有明显提高。

为确保基层执法权力“接得住、管得好”,范妙介绍,翠屏区委编办已统筹下沉108名编制,配齐配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并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下一步,翠屏区委编办还将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持续跟踪,全面了解、梳理镇(街道)执行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镇(街道)执法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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