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门市告知书

宜宾日报 2022-01-29 11:09 大字

彭燕府(身份证号:512501****54477):

你于2021年5月25日与宜宾市诚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北建材城5幢负二层1、2号门面的租房合同,至今为止,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在2021年12月15日前支付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房租。我司将按《租房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于2022年2月12日收回门市,请你于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搬出门市内所有物品,租房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我司保留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宜宾市诚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

新闻推荐

方存好率队开展节前走访慰问

本报讯(记者王宇)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昨(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存好率队走访慰问驻宜部队官兵、老党员、困境儿童,向他们...

宜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