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连“云端” 法院宣判再审案
本报讯(田明曜 蒋晓艳)近日,翠屏区人民法院对远在浙江十里丰监狱的原审被告人万某某非法行医再审案进行远程宣判,这是该院运用“科技法庭+互联网”进行“云端”宣判的首例刑事再审案件。
原审被告人万某某非法行医一案,翠屏区法院原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原审被告人万某某现服刑于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该再审案由翠屏区法院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与衢州中院、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充分沟通协调后,该院决定通过科技法庭和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连线浙江省衢州中院,利用衢州中院的“三方庭审”平台远程审理。当天的庭审,法官、公诉人、辩护人通过该院科技法庭参加,而原审被告人万某某则通过衢州中院“三方庭审”平台远程视频参加。庭审视频清晰、语音清楚、过程顺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再审认为,万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侯某某住院治疗未愈出院后,将未经严格外用药物生产流程和标准制作的中草药膏敷于侯某某烫伤创面,对其进行治疗,造成侯某某烫伤局部感染形成脓毒血症,最终致侯某某中毒性休克和多器官衰竭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原审判决定性准确。万某某的非法行医行为是造成侯某某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原审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无不当。法院依法作出维持原审刑事判决的裁定。
据了解,2020年以来,翠屏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探索三方庭审、网上法庭和云上法庭“非接触式”庭审方式,开展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线上调解、在线执行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做到审判主业与防疫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维护公平正义。2020年1-12月,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7235件,审执结17011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8.32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9.84天。法院集体和内设机构受到区级以上表彰37次,干警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5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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