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存侥幸二次违法 交警“拘你没商量”

宜宾日报 2020-12-23 01:16 大字

本报讯(余晖杰 文/图)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五大队执勤交警在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龙头山路口发现一辆车辆号牌为川Q0**7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形迹可疑。在接受交警检查时,驾驶人出示了行驶证,并表示其驾驶证已经被吊销。经交警核查确认,驾驶员刘某其的驾驶证于2019年3月15日被云南省昭通市交通警察支队吊销,于2020年11月15日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管二大队查获处罚,此次属第二次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刘某其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宜宾公安交警提醒:驾驶证一旦被吊销或注销,未重新经过学习考试取得驾驶证之前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新闻推荐

感恩五谷 传承匠心 “酿”五粮液新华章 五粮液举行第二十四届酒圣祭祀大典

12月17日,五粮液第二十四届酒圣祭祀大典在酒都宜宾举行。作为五粮液1218大会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的祭祀大典以“祭...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