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院交房公告

宜宾日报 2020-12-23 00:52 大字

尊敬的长江大院业主: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长江大院住宅(12号、18号、19号楼)现已具备交房条件,兹定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日进行集中交房。现将办理交房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地点:长江大院销售大厅大门处。

二、交房日期: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日。

三、交房时间:9:00—12:00,14:00—18:00。

四、应携带以下原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1、《房屋交付指南》(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按揭客户还需携带《银行贷款合同》或《银行放款依据》;

3、已缴款的契税完税证明(原件1份,加盖税务局鲜章的复印件3份)和专项维修资金的缴款凭据;

4、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是公司购房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5、若您委托他人来办理,除了以上资料还应带上:业主委托书原件(应由公证处公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请您收房时全程戴好口罩,配合我们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特别提醒:业主逾期未办理收房手续。我公司将视为已交付,自该交付之日起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将由业主承担,房屋保修期开始起算。请抓紧时间前来办理收房手续,多谢合作!

再次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有疑问,请致电长江大院物业服务中心:0831-3394888 。泰然置地全体员工欢迎并期待您的到来!顺祝乔迁之喜!

宜宾泰然置地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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