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建局 着力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某小区加装电梯△叙府路37号改造后△叙府路37号改造前
□宜住宣 文/图
“早上锻炼回家,以前上个楼要歇好几趟,自从装好了电梯,直接就到家,方便多了。”近日,家住翠屏区青皮树30号1栋的曾冠军说,2019年新装电梯后,家里两位老人上下楼轻松多了。
自增设电梯奖补工作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工作。2017年、2018年宜宾市共申报增设电梯项目127部,截至目前,已完成101部电梯奖补资金划拨,电梯运行情况正常,社会反响较好。2019年度增设的15台电梯项目已上报省住建厅;2020年增设电梯项目正在有序摸排、推进。
增设电梯是宜宾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一个缩影。为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宜宾市不断关注民生,顺应群众期盼,持续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党建引领,条块紧密配合,强化保障指导,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摸清家底 打好扎实基础
市住建局认真开展老旧小区调研统计工作,组织各县区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确保摸清家底,不留死角,为改造工作提供条件。
经摸底调查,宜宾市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1656个,涉及14.95万户业主,5877栋楼房,1309.06万平方米,其中2000年以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1417个,涉及9.02万户业主,4512栋楼房,685.13万平方米;2000年以后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239个,涉及5.93万户业主,1365栋楼房,623.93万平方米。
市县联动 精心整合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宜宾市相关部门、区县通力合作,精心整合项目。市住建局领导多次带队到中央、省上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改造资金。此外,市住建局还积极争取灾后重建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针对长宁“6·17”地震中,宜宾市老旧小区受损严重问题,积极向国务院 21 部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第四调研组汇报争取,恳请进一步加大对宜宾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和倾斜力度。
经统计,宜宾市纳入2019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共139个项目,涉及2.22万户业主,792栋楼房,210.19万平方米;宜宾市纳入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共274个项目,涉及1.9万户业主,873栋楼房,145.66万平方米。
截至目前,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已开工建设,2020年项目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雨污管网、垃圾清运设施、加装电梯、道路、无障碍环境、养老扶幼服务设施等方面,改造后将大大改善小区功能,提升小区整体品质。
健全机制 强化后期管理
宜宾市着力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宜宾市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宜宾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27号)精神,按照“三供一业”移交要求和标准,对老旧小区设施设备实施改造,完善小区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按照“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后移交给国有物业公司进行专业维护管理,顺利实现了企业职工家属区由企业管理向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平稳转变。
宜宾市加强党建引领,积极鼓励老旧小区党员干部参与小区事务,竞选业主委员会;同时,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依法选聘物业企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
加强引领帮扶,引导小区自治。由于大多是老旧小区是无人管理小区,既无物业公司又无业委会,小区日常管理十分困难,为此,宜宾市探索由社区组织牵头组织成立自治管理委员会,结合小区实际,帮助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停车位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居民文明公约、居民卫生公约、居民行为规范等居规民约。新成立的小区自治管理委员会经街道验收合格,街道给予以相应社区一定经费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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