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来宜宾“上班” 可领三年就业补贴

四川日报 2020-02-23 05:59 大字

宜宾八条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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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颜婧)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难题,2月21日,宜宾市出台《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措施明确,凡首次进入该市就业的农民工,符合条件者可持续领取三年就业补贴,企业也可获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八条措施分别针对农民工市内就业、创业兴业、外出就业、科技创新、技能培训、关爱暖心、政治激励和组织保障进行了详细说明,涉及就业创业、子女入学和购房等多项补贴。

支持宜宾籍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凡首次进入市内用工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就业补贴,稳定就业两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就业补贴,稳定就业三年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每人最多享受三年;市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且稳定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宜宾市鼓励和支持农民工领办农业产业化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对首次认定备案的企业,将根据所在行业、领域,给予包括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贷款支持在内的多项扶持,并对获得认定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一次性数十万元至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并对企业的场地租金、用电用气等进行优惠补贴。

措施还明确全市在每两年对农民工开展一次免费体检的基础上,由各县(区)搭建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平台,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享受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对农民工在20个中心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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