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干制蔬菜和腌渍蔬菜二氧化硫超标全国性难题的思考 以竹笋食品为例
[摘要]——以竹笋食品为例
□邱 柏
近年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京市、深圳市、厦门市、绵阳市、宜宾市等地的市场监管或检验检测机构抽检发现,干制蔬菜和腌渍蔬菜二氧化硫超标现象非常普遍,这也成为全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全国性难题”。2018年,四川省宜宾市决定大力发展竹产业,打造“中华竹都”,力争3年内竹笋食品产能达到50万吨/年,但是二氧化硫超标问题不解决就如鲠在喉,竹笋食品产业难以发展壮大。
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导致一家一户竹农的竹林面积有限,无法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新鲜竹笋进行预处理,就连建基础性的烘干房都并不普遍。竹笋氧化变质时间短,采收后必须立即进行蒸煮、硫磺熏蒸或利用盐和焦亚硫酸钠混合液进行浸泡,而绝大多数竹农都未经专业培训、未配备精密的计量台秤,投入硫磺或焦亚硫酸钠的数量多是凭经验或估计,导致其初加工的竹笋产品二氧化硫超标。加上不少竹农利用煤炭进行烘干,而煤炭本身的含硫量也较高,导致熏蒸竹笋的带入性硫增加。原料笋二氧化硫超标问题十分普遍,由于全国竹农分散,扭转这一局面较为困难。对于竹笋生产加工企业购进二氧化硫超标的原料笋,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以及行业专家认为,应该认定为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导致竹笋生产加工行业成为高风险行业,投资发展信心不足。
笔者查询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明确规定: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干制蔬菜最大使用量为0.2g /kg、腌渍的蔬菜最大使用量为0.1g /kg,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 /kg,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另外,硫磺作为漂白剂、防腐剂,干制蔬菜最大使用量为0.2g/kg,只限用于熏蒸,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而竹笋食品就是主要以干笋、腌渍笋和罐头笋为主要产品形式。
同时,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NY/T1048-2012)规定:鲜竹笋、保鲜竹笋、方便竹笋、竹笋干的理化指标中“二氧化硫”均要≤50mg/kg,即≤0.05g/kg,对干竹笋和腌渍笋的要求更高。据此,笔者认为由于最大使用量均以最终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除非二氧化硫严重超标,通过水泡、烫漂等技术已经无法使二氧化硫降到国家标准以内,一般不应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原质检总局《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也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其中清洗、烫漂均是生产基本流程,而清洗、烫漂则是脱硫的重要工艺,哪怕原料笋二氧化硫超标,只要严格按照生产规程采取了脱硫措施,其最终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一般是不会超标的。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破解干制蔬菜和腌渍蔬菜(包括竹笋)二氧化硫超标的问题,一是需要加强技术层面的课题研究,在有关国家标准中明确原料笋等的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为竹农、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提供依据。二是要建立竹农档案库,每年定期开展对竹农的培训,免费为竹农配备精准电子秤,最小称重应达0.1克,指导竹农标准化种植,规范化添加硫磺和焦亚硫酸钠。三是要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采取“浸泡—漂煮—浸泡”等食品加工方式减少竹产品的含硫量,更加科学消费和食用竹笋产品。
(作者单位: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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