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角:在诗歌的世界里虔诚跋涉

川江都市报 2019-04-19 11:34 大字

杨角近照

杨角在自己的作品品鉴会上畅谈

◎ 宜宾晚报记者 李莉娜

档案

杨角,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全国公安文联常务理事,四川省公安文联副秘书长,宜宾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多次在《人民文学》《诗刊》《星星》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诗歌作品,出版有个人诗集《最初的河流》《三年中的两只眼睛》《头顶国徽行走》《杨角诗选》《吹掉灯盏说亮话》《穿过雪夜的大堂》、散文集《与我同行》和散文合集《这里散文13家》。诗集《三年中的两只眼睛》获首届天府文学奖,8次获宜宾市政府“阳翰笙文艺奖”。

杨角,是一个警察,也是一个诗人。

他,17岁考入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现四川警察学院),36年警察生涯,先后在宜宾公安系统多个部门供职。

他,18岁发表第一首诗《渔歌》,38年的文学追求,先后出版七本诗集、两本散文集。

巴山蜀水给了杨角一双诗歌的翅膀,警察生活又赋予杨角铁血与豪情。因为是警察,他的诗里充满英雄主义的忠诚和热血,充满理想、正义、明亮的色调;因为是诗人,他在履行职责时,又多了一份豪情与感受,一种诗人的细腻与深情。

诗龄大于工龄

杨角与诗歌结缘,要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

1981年,杨角考入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是学校校刊的创始人和文字编辑。为丰富校刊,喜爱文学的杨角开始学着写诗。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为诗倾倒和狂热的年代,杨角读顾城,读北岛,也读舒婷。1982年,他创作的第一首诗《渔歌》发表在《金沙》杂志上。

那年,杨角18岁,上警校一年级。

“那时,我写诗,但更多的时候是在认真地读诗。当然,自己诗写得并不怎么样,但却是内心最真挚的情感,是青春的注脚,是快乐的源泉。朦朦胧胧,似懂非懂,却并不影响我为之狂热和倾倒。”杨角说,读诗和写诗像火把一样点亮自己的青春。

迈入诗歌的大门,杨角的诗性便一发不可收拾。

1983年,杨角参加工作。穿上警服的杨角是认真严谨的;阅读和写作时,换上便装的杨角是放松自在的。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里,杨角自如地转换,而那些看进脑海里的诗歌和累积在案的诗稿,俨然已经成为滋养杨角成长的养分,不经意间丰富着他的知识底蕴,将他淬炼成了一个有内涵、更有深度的人。

涓涓细流汇成海,点点纤尘积就山。

写诗38年,杨角出版个人诗集《最初的河流》《三年中的两只眼睛》《头顶国徽行走》《杨角诗选》《吹掉灯盏说亮话》《穿过雪夜的大堂》和散文集《与我同行》及散文合计《这里散文13家》等。诗歌作品多次在《人民文学》《诗刊》《星星》等核心刊物上发表;他也是宜宾诗坛中第一个走完八大核心诗刊,在《诗刊》“方阵”发表诗歌的作者。

“当警察36年,写诗38年,我的诗龄大于工龄。诗歌是我在大地上行走的影子,也是我内心的代言人,更是我人生喜怒哀乐在纸上的文字录音;它已成为我生存的一种方式,是我生命中的盐,精神中的钙,是我们驶往纸上天国的马驹。”杨角认为,诗人要忠实于自己内心,要做一个随时报警的孩子,发出他最纯洁、最无私、最真实、最原始的声音。

写诗就是说人话

诗人不是机器,不可能随时随地都生产出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好比市场,有淡季和旺季之分;创作,也有它自身的周期性。杨角坦言,写诗也遇到过“休眠期”和“焦虑感”,这种情况来自于思想的枯竭和阅读的荒芜。因此,人生需要一些时刻慢下来,静下来。

每年4-6月,万物葳蕤,杨角总会利用周末时间,远离钢筋水泥堆砌的城市,喜欢到乡下去拜望瞬息万变的大自然,用心聆听花开的声音,用眼睛静观叶绽的曼妙,让灵魂涤荡在纯净的自然中。

“走进大自然就是把内心的东西往外搬运,从杂草到欲望,直至空下来,然后打开心扉,把大自然的日出日落、花开草长、虫鸣鸟叫关入心中的过程。”杨角说,去往乡下的过程是一个变休眠为复活的过程,变焦虑为沉静的过程。这样的一去一返,完成了体内体外的闪转腾挪,人与自然的相互置换,古今中外的自由穿越,也找回尘世中迷失的自己。

活色生香的大自然丰富了杨角的想象,充满了灵性的万物丰满了杨角的诗意。

夜深人静时,杨角将大自然捕捉的灵感像沙漏般倾泻笔端,用文字剪裁成诗。他写麻雀“在天空翻跟斗”;写白鹭“把农忙前这段心境,用双足轻轻地描下来”;写大自然在环境污染面前的无奈,“在鱼的体内发现黑膜”;他写植物,写倔强的虎皮兰是“一个把故土放进命里的人”。

在杨角看来,诗歌创作有其自身的技巧,但技巧不能拯救一切。

“当思想大于技巧,你的文字有了风骨;当技巧大于思想,你的文字徒有一件漂亮衣裳。我喜欢那种坚实、有份量,‘更接近骨头’的诗,喜欢有力量、有动感的文字。没有动感的文字,读得久了,读者也会成为一具僵尸。”杨角说,写诗就是说人话,自己喜欢写干净、澄澈,不带一丝杂质的诗歌,讨厌那种意象繁复,密不透风,不知所云的诗歌,它像冬天的雾霾,拒人千里之外。

每首诗都是告别

杨角热爱诗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放弃了八小时以外的一切,把自己抵押给了诗歌。

翻读杨角的诗,其中的亲情充满温度。在诗歌中,他回望故乡的稻田,石板路,更怀念那些故土中的亲人。在《纳鞋帮的母亲》中,他写道:“粮食和母亲常站在故乡山口,想远天某朵云下/儿子的胃,是否被饥饿痉挛。”在《晚餐时分》中,他又写道:“父亲还没回来,父亲/还在自己的汗味中,游一种蛙泳。”

杨角的诗显现了警察诗人的正义本色和铁骨柔情。《献歌》一诗,是杨角获得文坛和警界高度好评的警察诗:“我是您列成长城的橄榄林中/最普通的一棵/站立为您遮风挡雨/躺下为您添一座山脉/无论站立还是躺下/都是您沉默而深沉的部分哦——祖国”;在《无案的周末》中,他抒写了一种铁骨柔情:“这一天我们变得女人一样温柔/下厨 扫地 洗衣/让妻在沙发上做一回真正的君主/看我笨拙的手怎样/通过一柄木梳/在女儿头上/变出漂亮的蝴蝶结”。

深读杨角的诗不难发现,杨角笔下的题材非常广泛,他写故乡,写亲情,写警营,写人生感悟,写岁月抒怀,写记忆收藏,写自然景观、人文历史,写他乡感悟,也写社会观察。总之,他诗歌的触觉,伸向了生活的四面八方。

“写诗必须掌握神性、人性以及前世今生三个要点。”杨角说,神性如同神仙练功一样,要有长期的修炼;人性,也就是要先打动自己,才能打动读者;所谓的前世今生,就是一首诗包含的内容有历史沿革或来龙去脉。

杨角也常把写诗当作一次次正襟危坐的告别。

“每写完一首,总会放下一些什么。我对自己的要求是,至少每半年转一次身,绝不用一种自己熟悉的表述方式持续半年以上。这个观点来自于川剧的‘变脸’,也就是要求自己不断创新。”杨角说,“凡是自己喜欢的套路和固定的思维模式都必须打破,这样的文本才有新意,这样的创作才不啻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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