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躲猫猫” 法官不放弃让其主动现身

宜宾晚报 2019-04-10 11:13 大字

晚报讯 “法官同志,真的太感谢你了,帮我执行到了已经拖欠3年的饲料款。”4月8日,宜宾市翠屏区某饲料经营部经营者江某来到翠屏区法院,向执行法官送上一面印有“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的锦旗。

2014年起,家住云南昭通的文某某陆续从江某的饲料经营部购买饲料,到2015年8月,累计拖欠饲料款12万余元。江某多次催收欠款无果,于2017年底将文某某诉至翠屏区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文某某支付江某的饲料经营部货款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文某某未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江某向翠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了被执行人文某某的银行存款、工商、股权、车辆、不动产等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文某某来院履行义务,文某某不接电话,邮寄文书也不签收,上门找人避而不见,给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文某某系养鱼专业户,其有一个银行账户用于收取卖鱼款,遂对该账户采取了额度冻结。半个多月后,一直未露面的文某某主动来到翠屏区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告饶,要求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解冻。“请你换位思考,如果别人买了你的鱼,不付款给你,你怎么办?”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后,文某某表示,因养的鱼被洪水冲走,一次性履行的确困难,愿意分期给付。执行法官遂通知申请执行人江某到场,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文某某分期给付所欠饲料款。

今年3月底,文某某按约全部付清了所欠款项12万余元,将全案执行完毕。江某在收到全部执行款后,对法官司法为民、高效执行一直铭记在心,于是制作了锦旗送到法院。

彭屏 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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