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警方: 港澳往来不再持用港澳通行证系谣言
本报讯(刘夏珺)近日,一些自媒体刊发“粤港澳试点三地多证合一服务,往来港澳不再持用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对此,宜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辟谣称,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关报道内容不实,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应申领并持用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和签注。
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内地和港澳地区分别实行出入境管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须根据不同的事由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方可往来港澳地区,持证人进出关时应接受查验,经确认证件、签注合法有效后方可准许持证人出境、入境。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须事先办妥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时须持用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办理出境、入境手续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自觉配合边检部门的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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