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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 曝光台 对南岸辖区车辆 乱停乱放的整改情况曝光

宜宾日报 2017-07-19 01:28 大字

乱停乱放车辆图片 会馆路整治乱停乱放车辆图片 戎州路老年大学门外整治照片

为进一步巩固城市“创国卫”工作,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近期,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管二大队针对在南岸商贸路绿洲家园二期楼下人行道、会馆路、航天路中山生态园西门外、戎州路凯尔顿豪庭门外、戎州路老年大学门外、叙府路香满庭酒店门外、叙府立交旁、西区庄子上路、诚信路、南丝绸路、航天路广州本田4S点门外、金沙江大道华西大厦楼下等重点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大队以白昼相结合的形式,抽调精干警力全方位、全角度和全时段地进行巡逻管控,并采取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动员街店群众、抄告违法停放通知单,对乱停乱放阻碍交通通行车辆进行拖移的方式,加强对乱停乱放车辆整治力度,达到震慑和警示的效果。以上路段自整治以来,共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25622起,已大力改善了乱停乱放现象,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

违法代码:10391;

罚款金额:150元,不扣分。

(二)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2012修订)第65条第14项;

违法代码:10392;

罚款金额: 50元,不扣分,交警可以强制拖移该机动车。

(三)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

违法代码:1344;

罚款金额:100元,违法记分3分。

交警提示:不按规定停车,是诱发城市交通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此类违法行为就如是在路面随意设置路障,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文明行车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和“窗口”,它体现了这个城市市民的素养和城市风貌。在此,宜宾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标识标线行驶、停放车辆,安全出行,平安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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