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 有人以卖茶为名搞传销
本报讯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网监人员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宜宾零距网络上有帖子称宜宾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涉嫌违规经营和非法吸纳资金,图片上有该公司字样服装的工作人员持有“金坪镇政府某公司新年扶贫”标识牌。当日下午,该局经济检查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南岸西区对这家公司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涉案公司的现场负责人承认,该帖子使用的图片是该公司会员在金坪镇扶贫的图片。因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翠屏区工商局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这家涉案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建立销售网络,顾客购买两袋销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的绿茶(进货价格7元/袋)就成为其消费商。在公司的销售网络内,直接消费商为公司的一级代理284人 (未激活32人),公司的一级代理介绍的消费商为公司的二级代理3346人 (未激活731人),二级代理介绍的消费商是三级代理8072人(未激活788人)。
涉案公司的销售模式中,其利益分配如下:代理商每介绍一个消费商购买公司价格为200元的2袋绿茶,被介绍的人就成为了公司的消费商,这个消费商的一级代理可以得到佣金60元,二级代理可以得到佣金48元,三级代理可以得到36元。据该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介绍,涉案公司发展的有效消费商为10151人,按每人消费200元计算,其销售金额为203.02万元。
调查过程中,翠屏区工商局还查明该公司竟还涉嫌非法集资,其所谓的《成都运营中心入股名单》让大众持股以1-10万元为单位,共计200万元持公司5%股份。案发为止这家公司共向148人非法融资173万元。此外,这家公司在每个消费商购买200元2袋绿茶后,从消费商购买金额中提取9元作为所谓的爱心基金,共172220.07元,存放在当地银行账户中。宣称如果消费商发生重大疾病将按《合同书》上约定的44种疾病给予扶助资金,最高30万元。
由于涉案公司的销售模式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组织传销的行为。根据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查处认定部门解释的函》的规定,翠屏区工商局已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报记者 左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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