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检方: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
记者近日从宜宾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今年积极探索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着力从受理、审查、后续跟踪三个环节规范细节,落实措施,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99件101人,向办案机关(部门)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4件94人,采纳建议93人,办案机关(部门)建议采纳率达98.9%。变更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不起诉处理16人、被判缓刑14人、退回公安机关处理4人。
初审案件全覆盖——“三个结合”拓宽案源渠道
宜宾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宽受案来源,强化内外协作,加强当事人权益保障,实现对已采取逮捕措施的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初审全覆盖。即抓好统一流转和内部通报相结合,确保羁押信息应清尽清;抓好司法协作与第三方建议相结合,确保诉讼环节应审尽审;抓好告知义务和便捷服务相结合,确保在押人员应审尽审。
案件办理高质量——“三项制度”从严把关
经初审启动立案程序后,全市检察机关在严格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规范社会调查、量化评估和公开听证等制度,严格审查把关,着力处理好案件事实和人权保障的关系,避免无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被“一押到底”,同时严防该羁押的人被“错放”。即严格落实走访调查,确保材料真实性;严格规范量化审查,提高羁押评估准确性;严格实施公开听证,增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公信力。
案件办理见实效——“三项程序”注重跟踪监督
据悉,宜宾检方探索建立了三项程序,切实加强案件后续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即建立说理告知程序,增强当事人对建议的认可度;建立复议和纠违程序,增强监督执行力度;建立跟踪回访程序,提升羁押必要性案件办理效果。
杜江本报记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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