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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宜宾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宜宾市委 宜宾市人民政府

宜宾日报 2016-10-31 00:00 大字

[摘要]中共宜宾市委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市整体工作格局,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市、打造川南区域中心大城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今年1至9月,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48.94亿元,增长8.2%;固定资产投资1153.96亿元,增长1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9亿元,增长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3.84亿元,增长1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6%和10.1%;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狠抓责任落实,自觉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年初制发了《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为7个大项、51个小项,分解落实到27位市领导、18个牵头单位和100余个协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示68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0次;市长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批示66次,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专题研究政府系统廉政建设17次。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各地各部门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健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运行、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处分衔接、责任追究“五大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紧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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