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对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测评
[摘要]对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测评
本报讯(吴江 记者 罗友莉)8月3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履职测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试行办法》的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的实施方案》,并报经市委同意,确定了履职测评对象共38人。
陆振华指出,对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测评,既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赋予职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新形势下党管干部工作与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有机统一的有效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实履职、竭力尽责,从而有效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从本次履职测评的情况来看,呈现出测评工作组织好、测评对象态度好、测评人员履职好的“三个好”特点。结合本次履职测评,陆振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尽职;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履职;三是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秘书长王历智和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宁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重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共38名履职报告人员列席会议。省人大代表许继蓉、市人大代表刘廷华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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