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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从制度到“提质”转变

四川法制报 2016-03-18 18:43 大字

近年来,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五化”模式,与检察、公安机关等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高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从“制度”层面到“提质”的转变,守住了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铁腕执法 保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宜宾市政府在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实施“五化”监管方式改革(即责任网格化、行为程序化、过程痕迹化、监管常态化、方式信息化)。为此,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了“行动要有力,成效要突出,亮点要鲜明,位置要靠前”的工作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严”字当头,严查、严打、严办;“铁”字当先,铁面、铁腕、铁案;“快”字当时,快知、快办、快结;“法”字当中,学法、依法、守法的稽查执法方略。

构建机制 两法衔接更完善

通过不断总结创新,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逐渐建立和完善了一套严谨管用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2013年6月,市食药局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要求,印发了《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汇编》,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使之有章可循;同年11月,编印了《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严格执行办理移送案件的时限、文书种类和交接涉案物品、材料等程序,确保了程序规范、有案必移。

2014年12月,市食药局和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作备忘录》,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办程序,加强了联合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案件线索,要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及时依法查处。

2015年8月,市食药局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宜宾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执法协作、两法衔接、案件征询、信息互通、培训学习等6项制度。

2015年9月,宜宾市和县(区)公安系统全面建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标志着全市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体制和机制上有了新的突破,形成了对食品药品犯罪主动进攻、主动出击、重典治乱的严打态势。

重拳出击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近两年来,宜宾市食药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方通力合作,牢牢抓住“两法衔接”这一着力点,着力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3年,查办了兰平、赵茂义等人销售假药案,涉及10多个省(市、区),共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刑事判决4人,涉案金额达4千万余元。为此,公安部发起了销售假药案的全国集群战役。

2014年,查办了张怀正、陈永华生产、销售假药案,端掉盘踞北京、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销售假药窝点,其网店近三个月销售“蟾寿康”胶囊金额达23万余元,涉案金额共计200余万元;在查办陈小山销售假药案中,宜宾市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到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侦查,查获陈小山销售的药品12个品种、800余盒、9万多粒,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该案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公布为2014年全省查办食品药品10大典型案例之一。

2015年,宜宾市政府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对制售假冒伪劣“四品一械”突出问题开展100天的集中整治。在“百日执法行动”期间,全市食药监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70件,结案(含简易程序)574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件,公安机关立案22件,批准逮捕5件6人,起诉9件12人,判决7件10人,均判为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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