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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起纠纷物管业主各执一词

宜宾晚报 2015-04-08 23:05 大字

晚报记者 刘佳 摄影报道 居住在小区多年,停车从未缴过费。新的物管“走马上任”即开始分类向居民收取停车费,这让一些居民感到困惑。于是,物管与居民的分歧越来越大。这是近日发生在宜宾城区南岸龙凤苑小区的事情。

停车居民:

车辆进出收费不合理

昨(7)日上午10时许,在龙凤苑小区20幢楼下,两把橘黄色的地锁分别支在标记为“3”和“4”的两个车位上,车位周边用白线与过道划分开来。在这两个车位旁边,停放着一排车辆。

家住20幢的李先生说,他在小区居住了10年了,买车也有3年了。“只要回家,我的车就停在楼下的过道边,从来没有缴过费。”从上个月开始,小区物管通知有车的业主要缴停车费,但遭到了包括李先生在内的一些业主的拒绝。没有缴费的李先生由此没有拿到车辆在小区通行的证件,自家车辆回家或出门时常被物管拦下“要求缴费”,双方争执不断。

李先生认为,现任物管对于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包括已购买车库的业主)都采取收费的手段不合理,因为小区公共地段的停车位是业主的共同财产,物管公司无权处置和收取费用。

物管公司:

规范管理理应收费

龙凤苑小区物管事务由宜宾善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总经理黄践介绍,今年元月1日起,公司接手管理龙凤苑小区。龙凤苑是一个老小区,常住居民800多户。由于相应设施陈旧、老化、毁坏,以及前期的遗留问题等,公司接手4个多月来投入资金完善了小区的大门、围墙等。

黄践说,为了方便小区车辆的进出以及规范小区管理,物管投资修建了配备蓝牙系统的车辆闸道。对于小区的地面场地使用费(即居民称的“停车费”)的收取问题,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商定,最终决定在小区内停放的每辆车的收费标准为55元/月(年交)、65元/月(半年交)、75元/月(月交)。

业委会:

希望社区出面协调

龙凤苑小区业委会主任胡孝忠介绍,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先后换了几任物管公司。诚善公司自今年开始管理小区以来,就小区车辆停放收费等问题确实与业委会进行了多次衔接。“小区物管事务全权委托诚善公司实施,业委会没有参与具体管理。”胡孝忠说,业委会所有工作人员都系兼职,接到小区居民的情况反映后,也一直在做沟通协调工作,但效果不明显。

胡孝忠表示,上周已将小区相应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翠屏区南岸街道航天社区,希望社区能出面协调解决小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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